《中国历代政治得失》讲述汉唐宋明清的政府组织、考试制度、经济制度和国防兵役制度,分析历朝历代的各种政治形态产生的客观条件以及利弊得失。
一、汉
汉代中央政府实行三公九卿制,丞相是文官之首,太尉为武官之首,御史大夫负责监察百官,九卿隶属于丞相。三公九卿中很多职位其实都是皇家私人官职,譬如,太仆是皇帝车夫,因管车马,所以国家的一切武装也连带管了。丞相本是皇帝的管家,但到了郡县时代,丞相已经是整个国家的“管家”,成为了政府首长。地方上实行郡县制,郡县的首长地位和中央九卿平等,可以互相调动,地方政府权力也相对较大。
人才选举上,设有太学,太学生毕业根据学科等级进行任用,选官有“举孝廉”,地方察举孝子廉吏给中央。当时做官大约如此:一个青年跑进太学求学,毕业后,派到地方服务。待服务地方行政有了成绩,再经长官察选到中央,又须经过中央一番规定的考试,然后才始正式入仕。
经济制度上,汉代实施轻徭薄赋,“十五税一”,土地归农民私有,允许土地自由买卖,盐铁仅国营官卖。
兵役制度上,兵役主要分三类,中央卫兵、边郡戌卒和原地方服役。其中,中央卫兵需要守卫皇宫一年,花费由皇宫负担,待遇也最优,边郡戌卒则需要守卫边疆三天,由于古代交通不便,往往戍边来回的时间都要在半年以上,况且在这期间的一切费用都要自己负责,对于靠土地吃饭的农民来说这无疑是一笔不小的开销,原地方服役则每年去地方都尉处操练一个月,期间花费仍需自理。除去兵役外,还有力役和人头税,力役即替国家做义务劳动,去修城墙之类的国家工程,人头税指按人头交税。
汉代经济上未能平均地权,土地土地问题没有得到解决,最终形成土地兼并,军队数量多但质量很低,调遣不便,有名无实,政府上,皇家和政府权限划分不清,察举孝廉在地方上徇私舞弊,最终仕途被世家垄断,形成士人为主控制的政府。
二、唐
到唐代,中央政府改行三省六部制,政府一切最高命令皆由中书省发出,门下省加以复核,最终送达尚书省执行。此后中央政府之变动,只在中书门下发命令的部分,至于执行命令的尚书省六部制度,则从未有大变更。六部则分管主要国家事务,吏部主管人事及任用之权,户部掌管民政、户口等事,礼部主管宗教、教育事宜,兵部掌军事,刑部掌司法,工部主管建设。地方政府设立州和县,唐代的州等同于汉代的郡,州的长官为刺史,州下设县,万户县长官称县令、万户以下县长官称县长,州和县均由中央任免。唐代中央政府的组织似较汉代进步了,但以地方政府论,则唐似不如汉。唐代已渐渐进到中央集权的地步,逐渐内重而外轻。地方长官之掾属,在汉代由郡太守县令长自行辟属任用,唐代则任用之权集中于中央之吏部。州县长官无权任用部属,全由中央分发。唐代则迁调虽速,下级的永远沉沦在下级,轻易不会升迁到上级去。于是在官品中渐分清浊,影响行政实际效力极大。
人才选举上,唐代实行科举,由礼部组织考试,考试及格便有做官资格,吏部进行任用,唐代求官者多,得官者少,政府无法安插,只有扩大政府组织范围。
经济制度上总结有三点:
1、田赋制度:实习“租庸调”,“租”指配给人民土地,年老归还政府,负担租额;“庸”指义务劳役;“调”指土产贡输,大体上征收丝织物和麻织物。
2、账籍制度,在全国户口造册,随着户口逐渐登记错乱,后续实行十分困难。
3、两税制:改为夏秋两次收税,同时废弃了平等租额制度,各地随地摊派,并且规定不收米谷而改收货币,在商人操作下,农民损失变得更大
兵役制度上,实行府兵制。“兵归于府,将归于卫”,即打完仗后,军队后回到本乡,将领回到中央。各地府兵需要轮值宿卫,天下太平时府兵被充当劳役,受人贱视,军队士卒死亡后,政府松懈,未及时慰问、送勋爵,失去人心,勋爵也只是荣誉,无实职,仍需要服力役,地位反而堕落。最终导致后方兵源不足,逐渐开始买兵,府兵演变为藩镇,军阀割据。
唐代结束三公九卿,开启三省六部,结束乡里选举,开始科举考试,结束分项税收,开始单一税收制度,结束普及兵役制,开始自由兵役。
三、宋
宋代中央政府因循承袭旧制,中书省单独取旨,称“政事堂”,中书则为丞相,地位独重,“枢密院”管军事,与中书对立,门下和尚书两省不再预闻政府之命令,并设计户部司、盐铁司和度支司,合称三司。宋代的最高政令之最后决定权在皇帝,而不在宰相,至少皇帝就不仅有同意权,而有参加意见之权了。相权被分割,皇权得到加强,宰相上朝改站了,唐代宰相有座位,所谓“三公坐而论道”。历经乱世,现在要拨乱反正,尊王是首先第一步。而且皇帝的体统尊严不如宰相,也易引起皇帝与宰相之间的猜疑。地方政府上改设“路”、“府、州、军、监”、“县”,整体和唐代类似,地方权力分割得更小。宋代的中央集权,是军权集中,财权集中,而地方则日趋贫弱。
考试制度上同唐代科举制,增加“糊名制”,评审官员看不到考生姓名,考试防制变严。
赋税制度上同唐代两税制,增加差役法,即地方上私家需要为政府办差,私家饱受破产之苦。
宋代军队分两种,一是驻在各地城厢的厢军,一是从厢军中挑选一批精壮的,入选禁军。国防上,国都开封无险可守,十分危险。兵役上实行募兵制,且宋代社会尚文轻武,导致冗兵冗吏,国家逐渐贫弱。
四、明
中国传统政治,到明代有一大改变,即是宰相之废止。尚书省没有了长官,改由六部分头负责,就叫做六部尚书,这是一种秃头的尚书。都察院管监察,与六部合为七卿。七卿之外,还加一个通政司,一个大理院,则称九卿。明代政府,经过这样的改变,一切大权,就集中到皇帝。明代皇帝的秘书处,当时称为内阁,秘书便是内阁大学士。后来皇帝便只有偷懒,把政权交付于内阁,阁权慢慢地重起来。不过阁权虽重,而他们的官阶还是低,仍只五品,因此通常内阁大学士都由尚书兼,这样一来,内阁学士地位虽不高,尚书地位是高的。后皇帝和内阁日常不见面,于是皇帝和内阁中间的接触,就多出一重太监上下其手的机会。太监领袖称司礼监,明代政制最坏时,司礼监便是真宰相,而且是真皇帝。明朝地方政府实行省区制度,明代地方的行政官大多是管官的,不是管事的,事都交给师爷,由吏胥去办。这种师爷,各衙门都有,上下相混,四面八方相勾结。而管官的官却从科举出身,哪里懂得这些事?
考试制度上,由于考生数量多,便制作严格的测验标准“八股文”,它严重限制了人才的发展。明代增加翰林院,成为进士需要在中央继续读书,读书满三年,考试成绩好入翰林院,由翰林院“包分配”。
赋税制度上,增加黄册和鱼鳞册(记录人口和田亩),由于作弊太多,慢慢废弃。赋税上改用一条鞭法,一条鞭法将赋税流程进行简化,手续便捷后,政府加税更方便,农民变得更加贫弱。
兵役制度上,实行卫所制度,如同唐代的府兵制,具有调兵不便的缺点。
五、清
清代中央政府沿用明代内阁制,增设军机处,开启秘密政治时代,六部尚书权力削减,皇权进一步加强。地方政府继承明代,只是把总督和巡抚(地方最高长官)改为常设职位。
人才制度上,中国考试制度之用意,本在开放政权,选拔真才,来分配于政府各部门。但清代的部族政权,绝无意于开放政权,汉族得到任免机会很小。
军事上,拿满州部族控制汉人,怀柔蒙古,接受朝鲜成为藩属。可以说清代政治,完全是一种军事统制,而这种军事统制,又完全是一种部族统制,因为兵权是该完全归于这个部族的。
六、总论
中央政府逐步集权,社会各阶层趋向平等,但长治久安,是历代人人希望的,随着时代的发展,制度越来越繁密,出现毛病就想法来防止,有时却病上加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