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法治的细节》如书名所释,对法律和法制作了详细的阐述,具有思辨性的哲理和普及大众法制观念的热情。罗翔老师从法律角度对近两年社会热点进行盘点,从法律视角思辨法治要义。和大多数人一样,我是从短视频那些幽默的段子中的“张三”(罗翔老师段子中的主人公)开始认识的罗翔老师,书中大部分都来自这些内容。
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
书中谈论的第一个要点是法律和道德的关系,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,法律是入罪的基础,伦理是出罪的依据。著名的“电车难题”案中,我们能否用一个无辜的人的生命去换取另外五个人的生命?我想,生命是不能用来比较的,任何人的生命都是无价的,在这个案件中,我们必须践行尊重生命的道德规范,如果法律只是进行功利的价值比较,没有道德的指引,那么整个道德秩序将会崩溃,社会也会瓦解。法律只是约束人的最低行为,我们需要承认每个人心中都住着一个“张三”,不可能通过法律去要求每个人都成为圣人,法律约束我们不去逾越最低的道德秩序,道德更多是一种自省,正如康德所言,“道德本来就不是教导我们如何使自己幸福,而是教导我们如何使自己无愧于幸福。”
法律从来都是一种平衡的艺术
书中思辨的第二个要点是法律是否能解决所有问题。死刑是最严酷的惩罚之一,时至今日,全球已经由超过2/3的国家在法律中或在事实上废除了死刑,但维持死刑的国家之人口也接近全世界人口的2/3。死刑如果被误判了将不再有回旋的余地,但如果不对凶手做出死刑判决,一则凶手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,二则没有这种“杀鸡给猴看”的震慑后,可能导致社会动荡不安。社会契约论的倡导者卢梭同样赞同死刑,他说人们在订立社会契约的同时,为了不至于成为凶手的牺牲品,所以他们同意,假如自己做了凶手的话,自己也得死。法律一定是一种平衡的艺术,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存在冲突的利益,既要保留惩罚的必要性,又要限制惩罚的力度。
通过既定的正义去追求有限的正义
书中的第三个要点是关于法律如何实现正义。法律的正义不可能是完美的正义,有时追求最优解反而会事与愿违,甚至会适得其反。因此,程序正义应该高于实体正义,我们要通过既定的正义去追求有限的正义。虽然我们画不出完美的圆,但是完美的圆是存在的,我们通过正确的手段不断地完善这个圆。一如培根所言“一次犯罪不过污染了水流,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却污染了水源”。像李白《侠客行》所绘“十步杀一人,千里不留行。事了拂衣去,深藏身与名。”那般快意恩仇是多么爽快,但是后来你慢慢地会发现,如果正义靠这种途径去实现,那一定会导致更大的不正义。法治它首先强调权力需要受到制约,在这个前提下,人们才会愿意约束自己。
法律在不断进步,法治的细节在不断完善,这种进步与完善是通过一代又一代的法律人与民众共同实现的。法律不只是工具,我们根据法律推出的结论,往往带有一种法律专业的优越感,它用简单的几个术语便概括一个案件场景,却忽视了朴素的道德情感。真正的法律不仅仅是抽象的逻辑,而是每一个鲜活的故事。公平和正义不仅要在书上得到体现,更要在每个个案中得到回响。